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胡明慧 通讯员 李啸)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更加有效地稳定和扩大就业,铜山区日前出台促进就业十六条新规。 据了解,这16条新规涉及助力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强化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内容,在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加强人才资源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和奖补力度、推动创业载体建设升级、扩大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上,新规亮点频现。 在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方面,铜山区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同时,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除外)失业保险费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新规规定对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除享受国家和省正常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在加大信贷支持和奖补力度方面,新规提高了贷款额度,对个人自主创业、雇用不足3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雇用3-5人的提高到30万元,雇用6人以上的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在推动创业载体建设升级上,新规实施后,铜山区对评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将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按实际孵化成功的企业数、每户按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对初次创业租用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2000-5000元/年不等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为3年。
在扩大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上,新规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达50%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