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统筹推进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纪实
新沂市作为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首批试点单位,坚持统筹推进唐店街道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无缝衔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多规融合高起点规划。新沂市唐店街道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坚持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片区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的无缝衔接,实现城乡空间和功能的战略性优化。该项目结合塔山湿地公园规划确定的生态红线区和植物景观规划区科学划定复垦区330亩,与塔山湿地公园建设同步进行,并纳入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完善城市功能高标准定位。结合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陇海经济带和运河经济带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政策优势,推进农民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两区同建”,科学划定安置区63.8亩,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楼层采取“5+1”模式(5层居住和1层车库)建造,每户建筑面积为80—160平方米不等,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完全社区化管理。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形成具备唐店特色的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
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采取PPP模式进行安置区小区的建设和村庄搬迁复垦,同时将村庄环境整治、重要水体河堤加固等所有涉农资金整合并全部投入其中,积极争取各行业、各部门的政策优惠,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最终仍由财政资金兜底。
开创和谐搬迁新模式。充分尊重和征求老百姓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实施“三零”搬迁。即“零损害”。统一补偿,统一安置,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坚决杜绝损害老百姓的权益行为;“零过渡”。采取“先安置后拆迁”模式,减少对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影响。“零利润”。安置房价格以成本价计算,不赚取任何利润。
优化村级科学发展新环境。该项目涉及唐店街道杜湖村、双山村、徐李村3个行政村4个自然村庄,须搬迁农户344户,人口1232人,复垦土地330亩,预计新增耕地310亩。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保障唐店街道使用,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标准开展土地复垦,确保新增耕地规模连片,耕地量质并举,由村集体统一流转,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既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又优化村级科学发展环境和发展能力。
文/刘雷 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