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记者 王正喜 通讯员 王键
今年6月底前,江苏将完成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工作。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宗峰对记者表示,“按照中国保监会的安排,江苏作为第三批商业车险改革地区,目前已经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6月24日,徐州各家财险公司的全新商业车险保单将与大家见面。”
多项目影响保费变动
鼓励做“中国好司机”
“从其他已经开展商车险改革试点工作的省市来看,新条款的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消费者普遍获益。”郑宗峰表示。据了解,2015年,首批试点的六个地区商业车险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7%,约74%的车主获得降价优惠;商业车险出险率从2015年初的55%下降到年末的35%左右,减少约20%。
“改革后,机动车车型、历史出险情况和交通违法情况等项目将与新商业车险的保费关联。”郑宗峰表示,商业车险的改革将鼓励市民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在保费计算公式中,无赔款优待系数的浮动范围从0.7—1.3扩大到0.6—2.0。举例来说,连续三年没发生赔款的车辆将享受保费六折的优惠;反之,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车辆,保费将翻倍。”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后,其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其实不值得报险,如果走保险,那么明年被保险车辆的保费将提高1000元,有些得不偿失。因此对于一些小刮蹭或者小事故,私了可能更划算。
本次车险费率改革还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的交通违法情况实行浮动费率,超速超过10%(但未达50%)4次,或者闯红灯4次的,保费上浮10%;违规停车、未系安全带等其他违法行为累计20次的,保费上浮10%。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号牌遮挡、超速超过50%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1次,保费都将上浮。
此外,本次车险费率改革是商业车险的改革,和交强险没有关系,交强险仍然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不变,交强险的理赔记录不会影响商业车险的保费,同样商业车险的理赔记录也不会影响交强险的保费。
差异化理赔成卖点
大型保险公司可能更有利
据介绍,在商业车险改革的行业示范条款中,将“代位求偿”全面纳入保险合同。比如,正常驾车行驶的黄先生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交警判定大卡车全责,保险公司给出了定损价2万元。等车修好了,黄先生有可能遭遇索赔难。索赔难的原因一是卡车司机可能根本没买保险,而他自己又没钱赔付;二是卡车司机消极对待赔付,不主动与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赔付事宜。
这时,代位求偿将产生作用。无责方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这就很容易产生服务上的差异化。商业车险市场份额较高的大型保险公司,很容易遇到两个自家投保人的纠纷,处理起来当然会非常迅速。
商业车险改革后,车损险条款删除“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及“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等责任免除。也就是说,驾照过期,也能理赔。此外,过去开车伤了自家人不理赔的情况得到了扭转,新车险误伤家人,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商业车险改革意味着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