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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限超限载列入驾驶罪?

 原标题:严重超限超限载列入驾驶罪?

  12月24日,中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北京说,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

  当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李小鹏在应询时,作出如上表述。

  据知,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今年10月13日,发生在山东枣庄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11人死亡。

  何晔晖委员询问:“改装的货车、变型农机车超载超限问题说了很多年,也治理了很多年,但超载超限为什么屡禁不止?”

  李小鹏对此回应称:从2004年6月起,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等7个部委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到现在已有12年,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成本比较低,个人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不强,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加上货车非法改装的现象严重,所以货车超限超载的现象屡禁不止,一直没有得到根治。”李小鹏说。

  李小鹏表示,超限超载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艰巨的工作,需要全国上下联动,需多部门配合,持续发力,不断进行治理。

  李小鹏说,下一步将在四个方面加大治理力度:第一,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借鉴一些省区市治理超限过程中总结的好经验,充分发挥全国治超协调小组的协调作用,成立督导检查组,分期、分区域、分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

  第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地方继续以货车的总质量为整顿重点,做好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

  第三,加快完善信息系统,推进跨省大件运输联网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规范大件运输的通行管理;同时要加快治超信息的联网工作。

  第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议加快研究推进将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力,从而遏制严重违法违规超限超载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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