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雪云通讯员梁宁)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已正式出台。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年底,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将获得1年的社保补贴。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一次性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须向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待审核过关后方可领取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补贴期限为12个月,由企业注册地同级财政部门负担。需要强调的是,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另外,小微企业接收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必须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中,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