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协获悉,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授予在本市就读而创新能力突出的中小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5年制高职校前3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以激发全市青少年创新热情,提升科学素质。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名额不超过10个。获奖者将被授予由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是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最高荣誉。
评奖工作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选、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设立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据市科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市长奖的学生,应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品行端正,富有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以上;(二)获得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家竞赛等国际科学竞赛奖项;三)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二等奖以上;(四)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一等奖以上;(五)获得“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以上;(六)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等奖以上;(七)获得“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江苏省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称号或“小院士”课题一等奖; (八)被授予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经专家鉴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推进作用的项目。
上述项目获奖时间和专利授予时间为申报前两年内。
各类科学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不在参评之列。 (科协 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