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去年起诉校园暴力犯罪138人 检察机关公布典型案例
据新安晚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6 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 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等工作,起诉校园暴力犯罪138 人。检察官表示,对校园暴力案件必须立足办案,延伸帮教,促使涉案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据不完全统计,2016 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中小学在校学生之间实施的暴力犯罪案件65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9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0人,经审查,起诉117 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犯罪案件30 人,逮捕14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5人,起诉21人。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合肥市辖区内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6 年,该院受理合肥市校园内暴力案件4 件7 人,其中男生6 人,女生1 人。均系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直诉案件,即均未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4 起校园暴力案件案由为故意伤害2 件、聚众斗殴1 件、绑架1件。经审查,1 件不构罪,公安撤回案件作其他处理;2 件作附条件不起诉,1 件正在审查,即将提起公诉。
□典型案例
邀同学打“情敌”
卞某某因董某某在合肥某职业中学操场撞了他一下没有道歉而找到董某某讲理,董某某没有理睬。卞某某想到自己的女朋友被董某某抢走,现在他撞了人又不道歉,感到没有面子,便电话邀集同校的老乡徐某某过来帮忙。
徐某某与董某某在操场发生推搡,因操场人多,徐某某等人便没有动手打架。董某某回到宿舍后,徐某某邀集近20 名同学,来到董某某的宿舍,部分人员因挤不进宿舍,在外呐喊助威。卞某某和徐某某等人进入宿舍后,不分青红皂白对董某某及其寝室室友拳打脚踢,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卸下寝室蚊帐的铁管将一名被害人的头部打成轻微伤,另一犯罪嫌疑人脱下裤带将一名被害人手掌打骨折,构成轻伤。
经检委会讨论,三人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作治安处罚;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四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情节严重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判决。
聚众斗殴抢地位
高某某等四人均为合肥市某专科学校在校生,年龄均为16~17 岁。2016 年9 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和吴某某因看不惯王某在学校内的势力庞大,邀约张某某、薛某某等20 余名同学准备和其打架。
犯罪嫌疑人王某得到有人要打他的消息后,也邀约周某某等7 名同学,双方在校门口聚众斗殴。打斗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持刀将对方一人腹部刺伤,经鉴定其伤情为轻伤一级。该案现正在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