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师一对一”、“领跑新学期”、“暑假班开课啦”……每到暑假,与气温一同飙升的便是暑期培训班的热度。不论是课业辅导、艺考培训、各类兴趣班还是为出国留学预热的外语班,都迎来旺季。然而,省消协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课外培训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1200多名家长参加的调查问卷中,几乎没有家长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表示满意,其中有60%的家长反映培训机构没有与其签订合同。
近日,记者对多名参加培训“被套路”的市民进行采访,发现疯狂培训班背后猫腻不少。
培训合同 交钱容易退钱很难
对培训机构的各种“控诉”中,“退费难”可以说是最为突出的一条,有些商家拖延退款时间,有些则制定霸王条款,开课后便不再退费。
临沂的刘女士2016年12月在济南朗阁教育报名参加出国雅思课程,共交纳3万余元,今年4月由于放弃出国,希望该培训机构能按承诺退还剩余课程费用,但这一拖就是3个月时间。“报名时我问过,万一不想学了,剩下的钱能不能退,对方口头承诺说能退,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刘女士说,提出退款后,对方虽没有拒绝,却表示退款至少需要三四个月时间,每当询问退款进展,对方都以“总部正在办理”或“正在走流程”推脱,忍无可忍的刘女士拨打12345热线投诉,才于近日拿到退款。
而市民臧先生手握合同,却正是被合同挡住了退费之路。2014年12月,他为孩子报名情商培训班,课程第一阶段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仅上课一两节。由于个人情况,孩子无法继续课程,但培训机构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办理退费。“合同规定可以按原价退款,但上满4节课后便不予退款。”臧先生表示,自己签合同时只知道能退费,没想到还有如此套路。
培训机构预收学费,属于预付款购买服务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但相关律师表示,该条款过于笼统,对于预付费服务尚无细则。
师资力量 在校生摇身变“名师”
搜索各类培训机构招生信息,不难看出“名师”已经成为“杀手锏”,不少艺术类培训更是顶着“名校名师”的招牌。
刚刚高考结束的小郑告诉记者,他就在参加艺考培训时遇到了“假名师”。“我高二暑假报了一个播音主持培训班,准备参加艺考,当时他们说都是山艺在校老师来讲课,还有电台的一线播音员。”小郑说,他初次见到代课老师,便感觉对方面孔有些青涩,对方也没有做过多自我介绍便开始了课程,而小郑与其熟悉后互加了QQ,才发现这位“名师”晒出的日常都是大学生的“吃喝拉撒”。
“后来也问过辅导班,他们回应说老师们都太忙,不能天天来上课,指导课程快要结束,才请了一位真的大学老师来做了个考前讲座。”小郑说,虽说遇到这样的事儿有些憋屈,但迫于课程已过半、无法退款等原因,并未进行追究。
此外,不少外语培训班都有外籍教师授课,但根据以往媒体调查,济南的“正牌”外教并不多。业内人士提醒,选择外籍教师一定要看两个证,一是培训机构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二是外教的《外国专家证》。
办学资质明“咨询”暗“培训”
当前,还有一些组织和个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开办辅导机构,引发诸多问题。
市民张先生近日向12345热线反映,长清区龙泉街西首文昌中心小学南侧,有一家“家有儿女”小学教育培训班,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经辖区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培训机构的确没有任何资质。目前,相关部门已对其责任人进行了谈话,责令停止辅导学生,并按照民办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办学许可证。
“有些公司在注册时,登记的是‘教育咨询’公司,一般情况下这类公司不具有组织授课的资质,但具体还得看它的经营范围,这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上都能查得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查询培训机构是否正规可信,要重点查看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以及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备案表》,以确认学校的办学资质。同时,应注意保留培训协议、收费票据等。对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建议家长慎重选择,以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