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2月17日电(李家林)“大眼睛”苏明娟当选为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兼职)后,共青团安徽省委17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苏明娟人事关系、工资都在原单位,且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
团省委增设的“兼职”副书记是一个新鲜事物,这与共青团改革有关。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其中提到要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队伍。此后,挂职副书记、兼职副书记这两个职务开始频繁出现在各层级团委的新一届班子成员中。
《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明确:对于共青团增选挂职、兼职干部,则“从严选拔专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在机关所任职务从工作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苏明娟担任的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兼职),只是给了她发挥特长的平台和条件,没有行政级别,也不需要每天“打卡”上班。
苏明娟1983年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桃岭乡张湾村。1991年,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解海龙拍摄了一组“我要读书”的照片,其中一张正是年仅8岁的安徽金寨农家女孩苏明娟。这张照片后来被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选为希望工程宣传标识,苏明娟由此成为全国人民熟知的“大眼睛”。
2005年,苏明娟从安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后,进入了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工作,如今已组建了幸福家庭。苏明娟曾表示:“我们这批受到希望工程资助的孩子是非常幸运的,所以我们必须感恩,并尽自己的能力回馈社会,多做一些好事,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