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信息 > 正文

芜湖一男子打球受伤 向同事索赔20万

 原标题:打球受伤男子索赔20万

芜湖一男子在与同事打篮球时意外受伤,后将同事起诉至法庭索赔2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受伤应属运动过程中的合理风险,最终认定伤者要承担较大责任。前不久占某与赵某等多名同事约好打球,篮球场上,在与赵某抢球时,占某右眼受伤,随后送往医院治疗。事后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占某右眼遭外力作用致右眼损伤后遗右眼视力盲目5级,构成八级伤残(道标),据此占某将赵某起诉至芜湖经开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0余万元。

[说法]

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在抢球过程中赵某的手碰到占某眼镜致使其右眼受伤,但无充分证据证明占某或赵某其中一方对此存在过错,故占某受伤应属篮球运动中的合理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平责任原则,对占某的合理损失,应由双方共同分担。结合本案双方应按6:4的比例(即占某60%、赵某40%)分担损失较为公平、合理。 (记者 李萌)来源:中安在线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edu/zixun/2017-12-20/414684.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受伤  合理  赵某  法院  同事  篮球  芜湖  双方
损失  过程  应属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