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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老师多次猥亵两名10岁学生获刑三年

 利用担任辅导班老师的机会,连云港赣榆一老师竟然多次猥亵两名年仅10岁的女生,在被家长发觉后案发。近日,赣榆区检察院对该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告人首次提出宣告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获得赣榆区法院采纳。赣榆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禁止其在三年内从事涉及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工作。

据了解,2016年9月份以来,张某利用教师身份,在担任作文辅导班老师期间,多次对其辅导的两名年仅10岁的女学生进行猥亵,后被学生家长发觉而案发。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侦查阶段,赣榆区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人员提前介入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并积极对被害人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

“为预防再犯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环境,我们向法院提出宣告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检察官介绍,所谓的从业禁止是指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方建议,并依法决定禁止被告人张某在三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工作。同时,赣榆区检察院还以办理该案件为契机,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猥亵儿童犯罪进行统计分析,向赣榆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加强对教师队伍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并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连检轩)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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