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4月19日电(辛静)针对媒体近期披露的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一事,河南省虞城县官方4月17日、18日连续两天对外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其中,18日的通报称,将停止供应非中标产品,恢复供应原中标产品。
4月17日,《工人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的消息。报道指出,“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
报道出来当天,虞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即对外发布通报称,虞城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文中所反映内容进行核实调查。
4月18日,虞城县政府新闻办再次对外通报称,经调查发现,在虞城县学生营养餐供给中,的确存在操作程序违规现象,以“田黄石牌火腿肠”替代了“雨润牌火腿肠”。依照有关法律,调查组研究决定,自4月19日起,停止田黄石牌火腿肠的供应,恢复供应原中标产品雨润牌火腿肠。
通报还称,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诚恳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