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李小委)3月27日晚,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徐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含高职校、中职校、高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自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3月30日,高三、初三年级和中职学校“对口单招班”开学; 第二批次:4月7日,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级开学; 第三批次:4月13日,高职校、中职校、高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四到六年级开学; 第四批次:小学一到三年级、幼儿园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活动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错峰、错区域、错层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细化各项措施,逐校开展审核验收,切实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要精准开展师生健康筛查,确保信息见人见底、准确无误,对是否符合返校复课条件进行精准研判。另外根据师生员工所处地域和身体健康状况,以下人员暂缓返校,符合相应条件后方可返校: 所有自国(境)外返徐来徐师生员工,在集中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确认健康,持疾控机构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滞留在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徐,具体返程安排视当地政府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确定;滞留在中风险地区的,按照有关规定隔离期满确认健康,持疾控机构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新冠肺炎病例和阳性人员康复后,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确认健康,持疾控机构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被确定为“密接人员”,或与疫情严重地区返徐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按照有关规定隔离期满确认健康,持疾控机构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一律暂缓返校。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康复后,持医院相关佐证病例材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要严格做好开学评估验收,经审核批复的学校可如期开学,审核不合格的须整改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开学后,师生上下班(学)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入校后按照有关标准要求佩戴口罩,并且勤洗手、少集聚、不围坐,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鼓励师生员工自备口罩,学校做好兜底工作,负责困难家庭学生的口罩保障,必要时向本校学生限额提供平价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