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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税推行“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操作模式”

 

徐州日报讯(记者 郑微 通讯员 闫士亮 闫远见)为降低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日,徐州地税局结合“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行政处罚模块和具体执法工作实际,在全系统推行“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操作模式”,有效规范了基层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税务处罚质效。

编写操作规范,推行处罚文书范本。该局结合“金税三期”上线,抽调业务骨干,编写了《税务行政处罚操作规范及文书示例》,从简易处罚流程、一般处罚流程、日常税务行政处罚使用文书示例三个部分,详细地描述了“金三”系统内行政处罚操作流程,并对日常处罚中使用的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在全系统实现处罚流程有据可依,执法文书内容明确统一,规范了“金三”上线以来税务行政处罚流程的规范高效操作和运转,提高了行政效能、规范了税务人员、方便了纳税人、加强了对处罚裁量权的约束和引导,降低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合法行政。

加强国地税执法协作,实现同事同罚、处罚裁量“一把尺”。严格执行省国、地税联合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同时,与市国税局联合下发《纳税申报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公告,国、地税统一处罚口径,在全市税务系统实现了首违免罚、同事同罚,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纳税人一年内首次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限期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法定空间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教育和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促进征纳和谐。

确定执法标杆,明确规范执法标准依据。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印发了《指导性案例管理工作规定》,收集、整理、归纳和发布指导性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对日常执法工作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下发试行《规范日常税务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综合考量纳税人的主观态度、违法手段、情节等因素,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明确了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及处理程序,规范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强化对重大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实现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应邀参与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程修订工作。

强化法制人员配备,创新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系统引入基层法制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推行行政处罚基层法制员全过程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公职律师提前介入、有争议案件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创新案卷评查工作模式,吸收全系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干参与评查工作,引入风险管理机制,扩展评查方式和领域,案卷评查工作得到省局和市政府通报表扬,在省局法规会议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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