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齐志明)日前,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突出可操作性,提出了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坚持兼顾地方需求特色、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建立科学推进模式等基本原则,从追溯管理体制、信息服务、数据共享交换、互联互通和通查通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26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