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洗涤厂 不符合“四个一批”违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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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讯(记者 黄启源)近日,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向我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工业园内有一家洗涤厂,不符合“四个一批”要求,在京杭大运河一公里范围内违规生产、污染。5月23日,专项行动暗访组根据群众举报进行暗访。 当天,记者随暗访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距京杭运河约145米,建设项目因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徐环委办20159号)文件精神,并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徐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核查《关于徐州汉高洗涤剂有限公司洗涤剂生产项目纳入正常环境监管的意见》(徐环开审字2016DE38号)。 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液体助剂(7000T/年)、粉体助剂(3000 T/年)生产,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布袋收集装置回收利用。生产工艺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化粪池沉淀物经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暗访组工作人员表示, 该企业不符合化工“四个一批”要求,属于南水北调两岸1公里范围内,必须搬迁或转移;企业现场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为间歇式生产,容易造成跑冒滴漏发生;现场存放设备中有各类反应釜、高压罐等,有高危生产加工嫌疑,有安全生产隐患。因此,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责成有关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