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市规划局 “放管服”工作情况的决议 (2017年6月29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关于实施“放管服”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市规划局围绕简政放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目标,把“放管服”融入到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行政审批权集中下放行使,实施“多规合一”并联审批,简化了审批环节,同时将全部审批管理事项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规划透明度;通过建立健全许可与监管的衔接机制,开展“全过程批后监管”,有效遏制了建设工程违规建设现象;通过实行建设项目协办员制度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专人定期随访制度,实时跟踪审批进度,提升了规划许可效能。“放管服”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对市规划局实施“放管服”工作情况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市规划局在实施“放管服”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放管服”改革的配套制度仍需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等服务措施亟待加强;主城区中心商圈和部分主干道存有未按规划完成的工程;一些小区的为民服务配套设施规划滞后或落实不到位等。 会议要求,市规划局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本次会议审议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实施“放管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放管服”制度建设,深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工作效能;要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挖掘服务潜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批后监管,积极开展部门协作,建立综合执法体制,严查规划违法行为;要切实解决好老旧小区为民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和涉农社区群众建房规划审批难等民生问题。 决议落实情况于2017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