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至12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党组进行了首轮巡察;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党组开展首次巡察“回头看”,2018年1月12日反馈巡察意见,指出市环保局党组首轮巡察反馈的29条意见整改到位21条,整改落实率为72.4%。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回头看”当作又一次严肃的政治体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狠抓问题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决策,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作风,切实提高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召开党组会、调度会,专题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结合首轮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3方面9类28条意见分解为5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的整改事项,迅速行动、即知即改;对需要持续努力、标本兼治和长期坚持的问题,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党组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及时检查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深入推进。 三是注重发挥“三个作用”,不断提高整改成效。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研究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注重推动建章立制,全面深化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坚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狠下功夫。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在日常学习教育、行政执法、服务管理等具体工作中切实起到表率作用。截至目前,57项整改任务,有56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探讨与政策研究,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定位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研判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谋划徐州参与高质量发展江淮生态大走廊、大运河经济文化带(徐州段)建设,认真编制《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年推进263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提升环境质量, 定期分析研判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境形势,主动邀请国内省内专家团队对大气污染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分行业制定管理标准,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严格执法检查措施,加大工作推进、问题曝光、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着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调度和跟踪督办,从严从实加强监管。 2、党组抓思想武装和政治学习不够 对党员干部的学习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的意见》、《关于在市级机关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以及《徐州市级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按计划组织实施学习,定期检查活动情况、计划落实、管理手册记录等内容,确保学习计划制度落到实处。班子成员定期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与基层党员群众谈心谈话,了解基层真实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政治敏锐性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在全系统分层次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对待易发多发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对中央、环保部通报以及媒体曝光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查找自身短板和不足,制定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举措,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贯彻落实。 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紧密结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研究制订宣传教育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阶段计划,统筹谋划宣传教育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等宣传渠道,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社会宣传,加强对环保社团组织、环保志愿者、环境守护者队伍指导帮助,大力弘扬绿色环保理念,让环保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3、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领导带头作表率,以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不断增强党组的高度自觉和向心力。对于重大事项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党组成员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在2018年第一轮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局领导带头站第一岗,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以身作则的良好榜样。 执行力欠缺、担当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提高执行力,及时成立“督察办”,专职负责重点环境问题督察督办、重要事项督促整改。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环保局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攻坚,取消双休日、节假日,局机关除3名孕期女同志外,全局人员主动投身到一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大力弘扬“勇担当、善攻坚、加油干、促创新”精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卫士。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局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所在支部,确保每名党组成员落实到具体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党组织评先创优工作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年度评先创优工作中没有开展评选推选问题的5家党支部,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严格落实推荐程序和标准。 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专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抽调1名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正科职干部到机关党委任副书记,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已举办一期环保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级机关工委领导和党校教授进行授课;选派4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建立机关党委定期督导制度,制订督导计划,细化督导内容,列席基层支部会议。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调研,具体指导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 5、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支部换届不及时、设置不合理以及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去年年底前已完成巡察指出的4个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支部设置;对巡察过程中指出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不规范问题,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延长该同志党外培养考察时间。 6、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 局党组酝酿干部工作不够充分、干部选拔交流使用机制不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局党组在研究干部人事调整事项时,进行充分酝酿,会前班子成员之间采取更加严谨细致的沟通,在征求市直管理部门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以来,按程序提拔和交流科级干部14人次,进一步加大了对年轻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确定了正确的干部选拔导向,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机关长期混编混岗问题情况依然严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市环保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采取轮岗锻炼方式,逐步解决部分长期抽调基层骨干人员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局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首轮巡察整改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和5次调度会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成效情况,统一认识,找准差距,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不断增强整改的自觉性、有效性。 部分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局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不断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书记定期督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市环保局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营商环境整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刻剖析全省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徐州环保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不断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各种行为。2017年以来,先后对2人进行责任追究、5人进行廉政约谈、7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8、监督责任缺失 主动监督不够问题、执纪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督查组,局领导亲自带队,定期开展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督查,牢牢把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及干部选拔使用议题都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加大监督力度。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筹划成立机关纪委机构,不断提升监督监管能力。 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入细致排查系统内部廉政风险点,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编印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启用环境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规范案件审查委员会及会议记录。出台《徐州市环保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9、“四风”现象时有发生 “私车公养”问题没有杜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系统内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务加油卡的管控力度,完善车辆封存和派遣手续,严格审批程序,通过年度审计和定期检查报销单据,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下属单位环科所停用车辆,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5月底前完成评估、公开拍卖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已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 基层单位工作纪律松驰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情况时有发生,少数干部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市环保局请销假情况报备制度》《市环保局系统公职人员参加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规定》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工作纪律松驰的少数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卫士”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大力弘扬好人好事,以正能量引领好风气。对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现象及工作不主动、不担当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干部违反纪律行为,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三、以巡察整改为主线,全面提升环保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一是党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得到提高。通过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能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的政治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决策,围绕中心工作,更加自觉的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加强。整改以来,党组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不懈怠勇担当,班子凝聚力得到增强,党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 三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夯实。通过整改,对部分基层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支部班子建设得到加强,支部一班人能够从长远着想、从支部建设着手,一手抓支部建设,一手抓党建业务推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各具特色、方式灵活的党建活动,彰显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提升。 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提升。通过整改,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精气神”有了较大提升,“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作风得到弘扬。去年以来,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在参加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组织的异地执法专项检查和省环保督查等专项活动中多次受到通报表彰;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百千万”帮扶走访、义务献血等活动中,广大党员带头参加,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线,也涌现出许许多多先进典型。 四、树立长效理念,锲而不舍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今后,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严从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严格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勇于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环保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二是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按照巡察要求,紧盯问题不放手,持之以恒抓整改。对持续整改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对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 三是统筹兼顾,坚决打赢巡察整改和污染防治两个攻坚战。工作中,坚持把落实整改措施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一手抓攻坚,一手抓整改,将巡察整改贯穿到全力推动环境突出问题解决的全过程,贯穿到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过程,在工作中落实整改,在整改中提升能力,确保党的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共同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6-80800696;邮政邮箱: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442室,邮编221018;电子邮箱:xzhbjgdw@126.com。 中共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