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发展 优惠政策支持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樊海涛 为深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近日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20家,建成淮海经济区新型研发机构样板区。12月4日,市科技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新型研发机构是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最重要的通道,也是大院大所合作落地的重要形式。”市科技局副局长谢德明介绍,《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是学习先进城市经验,通过细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案、明确运行机制、突出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重点、建立管理考核制度、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运行奖励等,加快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大院大所合作对接成果更好地在徐转化落地。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是技术创新与产业对接最紧密的手段,是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是与大院大所合作成果转化落地的形式,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谢德明介绍,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思路目标,坚持县(市)区主导建设导向、市级辅助支持取向,到2020年建成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20家,累计孵化企业60家左右,服务企业300家左右,引进培育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分别为30名和100名,实施6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左右,建成淮海经济区新型研发机构样板区。 新型研发机构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及县(市)区、园区合作共建,遵循校地合作共建、多元化投资,科教机构支撑、高端人才领衔,实体化运营、产业化导向的建设原则,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集聚平台,为推动其实体化运作,专门制订了相关建设方案。 我市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也配套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 一是市及各县(市)区均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营、创新成果产业化奖励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等,并根据机构建设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额度。 二是对初创期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其设施条件建设、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方面,通过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最高70万元经费支持。 三是对运行两年以上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奖励。 四是各县(市)区和园区预留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建设发展项目,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审批。对新型研发机构衍生孵化的企业给予财政、土地、融资和租金等方面的优惠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