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纵容”李嘉诚囤地
多项目4年仅完成1%开发
多年来,“长和系”在全国近十个城市十余个项目,均通过“蜗牛式”开发方式,延长土地开发周期从6年到10多年不等。
本报记者 刘力图 广州报道
多地近期掀起的土地增值税“清缴风暴”,并未波及李嘉诚旗下“长和系”。
“与以往的囤地清查名单一样,像和记黄埔、长江实业、新世界等房企并未纳入清缴名单,这应该是历史遗留问题所致。”据广东省税务部门一位人士透露,目前各部门已经开始排查并将囤地大户纳入名单。
实际上,“长和系”在内地变相囤地饱受诟病。多年来,“长和系”在全国近十个城市十余个项目,均通过“蜗牛式”开发方式,延长土地开发周期从6年到10多年不等。
面对囤地的指责,“长和系”一直矢口否认,并将责任归咎到地方政府身上,李嘉诚曾公开表示“内地未有一个政府部门正式发函”。
对此,珠三角某市一位官员分析:“地方政府的领导对长线投资的大企业一直小心翼翼,而对李嘉诚这样的巨鳄更为谨慎,担心稍有不慎,就会失去巨额投资项目。”
漫长的开发周期
梳理“长和系”旗下和记黄埔、长江实业多年的业绩报告可发现,在上海、广州、深圳、中山、南京、长春、大连、武汉等城市,这两家企业要完成地产项目的1%,大部分需要长达4年以上。
其中,和记黄埔在北京十三陵附近打造的“皇家别墅”北新嘉园项目,距合同约定的“2004年11月”开工时间已过去近10年,但该项目依然未见开盘动静。
在和记黄埔2012年的计划中,该项目在2014年预计能完成1%的开发。不过,和记黄埔2013年的业绩报告显示,该项目预计在2019年才能完成项目1%的开发。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昌平区国土分局对外解释,由于政策对容积率小于1的项目审批有相关调整,因此,该项目需报批的立项、规划等相关后期手续停滞,该局曾多次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催促其尽快开工未果。
但迄今为止,北京市昌平区国土分局并未对该项目采取应有的措施。而按照规定,土地如果闲置一年以上,将收取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将被收回。
“长实及和黄拿到一个项目,一般五六年后能真正进入开发阶段就是快的,多数项目一直处于设计阶段。”长江实业上海公司一位前员工曾向本报记者表示。
2005年和黄联手长实获得了上海浦东世纪大都会项目, 该项目2011年3月才开工;2006年长实获得上海真如项目,2009年该项目正式开工,但在开工两年后,该项目仍在打桩。
实际上,对于李嘉诚旗下公司囤地行为,多个地方政府都“网开一面”。
自2010年以来,尽管“长和系”在内地变相囤地的项目开始被政府以“土地闲置通报”的方式点名批评,然而,公开受罚的仅有和记黄埔位于东莞厚街镇的海逸豪庭,该项目因囤地近8年被征收7915万元的土地闲置费。
“怎么能随便动李嘉诚的利益呢,他在我们这里参与了很多投资建设合作项目。”广东某经济特区城市一位官员透露,如果市里有项目会影响到李嘉诚的项目,市委领导都会“组团到香港”拜访李嘉诚询问意见。
“李嘉诚所投资的项目不仅是房地产,还有港口、码头、物流等领域,对地方税收影响较大。”广东省某市一位曾在经贸系统担任副局长的官员表示,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影响下,地方政府不敢触碰这些大企业的敏感神经,担心影响这些企业在其他领域的投资。
据李嘉诚基金会的一名人士透露,“地方政府能否给予信任感”、“是否曾给企业带来麻烦”等,是李嘉诚旗下公司到地方投资首要考虑的因素。李嘉诚曾对外表示,在哪个地方或国家投资顺利的话,就会继续在该地投资。
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挽留”
据一位已退休的知情官员透露,在知名企业与地方政府的投资合作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有无法兑现的承诺,因此政府到最后只好舍弃一些利益,给予企业“额外的条件”做补偿。
“因此,允许长年囤地开发,也许就是条件之一。”他告诉记者。
“长和系”在广州增城的一宗变相囤地项目曾经历过类似的故事。
2004年,在得知李嘉诚准备入手投资增城的消息后,增城市政府积极奔走。按照规定,从当地农民手中征收大幅土地,必须通过国务院的审批。为了走捷径,增城市政府选择用“回收闲置土地”的方法向李嘉诚旗下的地产公司提供土地。
为此,当地政府通过伪造合法手续的方式,将3000亩集体土地包装成闲置逾期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局以1.26亿元收回,再以3.2亿元卖给“长和系”,平均地价仅为157元/平方米。
然而,上述便捷手法遭到村民揭发,更被相关部门查出与当地开发商梁培堃伪造土地使用证,虚征农民用地的“土地诈骗案”有关。项目被查处,原定2006年开工需要延期。
据一位当时在和记黄埔任职的人士透露,该事件之后,和记黄埔公司原计划“2009年能够恢复开工”,不过,到2011年才真正开始动工。“这两年间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有些变化,双方一直在磨合,政府允许做项目申请各种变更。”她称。
“长和系很多项目都是政府积极奔走请进来的,项目遇到困境之后,政府又千方百计地挽留。”广东某知名房企高管透露,他所带领的项目公司曾在某市与“长和系”竞争一处地块项目,最后不敌“长和系”,政府优先提供了众多优惠条件。
上述房企高管从政府了解到,因面临亏损困境,“长和系”有意向撤离早年在当地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的一些基建项目,在“长和系”的施压之下,政府以现金和土地补偿的方式作为补偿条件,将“长和系”挽留在当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