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繁昌县荻港镇维稳办主任左登胜违规公款旅游和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和2014年,左登胜接受该镇渡江村安排前往江西龙虎山和浙江普陀山的旅游活动,并违规收受该村所送的礼金0.4万元。2016年8月,左登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弋江区白马街道新义村村委会主任甘国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下半年,甘国兴在芜铜铁路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该村拆迁户所送礼金0.3万元和香烟、白酒、土特产等礼品。2016年11月,甘国兴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无为县严桥镇衖口敬老院原院长蒋其苗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党的十八大后至2014年底,蒋其苗在任衖口敬老院院长期间,安排会计朱天苗通过虚列购买猪肉、大米等费用,违规套取1.4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节假日补助(蒋其苗、朱天苗各领取0.2万元)。2016年12月,蒋其苗、朱天苗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芜湖市纪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