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7月19日讯(记者 彭芳)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7〕87号)精神,济南市人民政府在其政务网站上挂出《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发布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16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996元为基数,基准线为增长7.5%,上线为增长12%,下线为增长3%。
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月薪最少可涨近160元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既然是建议,也就意味着企业工资指导线更多的是给企业的加薪幅度提供一个参考,并没有强制性。
2016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996元,折合下来,月均工资约为5333元。而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此为基数,下线为增长3%。按此建议计算,今年在岗职工的月均工资最少应涨约159.99元。
据梳理,从2014年起,在济南,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已连续四年下降。具体来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分别为增长15%、12%、10%、8%,上线则分别为增长22%、20%、18%、13%。(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