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烟气、“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期,工业烟气、“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的影响日益凸显。3月1日,记者专访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张芒,了解了我市今年就工业烟气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工业烟气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数据】
根据测算,我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约占全市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90%左右。以一个中等规模、距离市区约15公里的钢铁企业为例,在全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冬季对城区PM2.5的浓度贡献可达0.2微克/立方米。
【主要问题】
工业烟气排放对空气污染影响最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当前,全市工业烟气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于全市四大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中保留和处于过渡生产期内的企业,部分火电企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封闭式物料大棚建设滞后、现场环境管理水平低,钢铁企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企业未完成干熄焦改造,水泥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等问题。此外,我市部分砖瓦、玻璃制品生产、铸造等企业还存在污染防治水平低、治理工艺落后、治理设施简易等问题。
【今年措施】
按照2月26日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我市今年将加强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将按照《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基础规范》要求,推进四大行业保留和处于过渡生产期内企业烟气深度治理。开展火电企业烟气达标治理,重点解决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控制等问题,确保火电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年内完成徐钢集团、中新钢铁、金虹钢铁三家保留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分类实施工业炉窑整治,对装备简易落后、无治理设施或治理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实施淘汰,对以煤、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其他各类工业炉窑开展综合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分类整治
【重点数据】
去年,我市已经开展了“散乱污”企业集中分类整治,全市共关闭或整治散乱污企业13636家。
【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仍然不彻底。通过现场核查,部分地区关闭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存在原料、设备或产品清除不到位现象,“两断三清”不彻底,有死灰复燃的隐患。同时,我市还存在“散乱污”企业集群。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还存在丰县板材加工、沛县铸造、睢宁县家具制造、邳州市板材加工、铜山区砖瓦窑、贾汪区家具制造等“散乱污”企业集群。
【今年措施】
据介绍,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我市“散乱污”企业治理将一方面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纳入清单,并开展分类整治。另一方面,对板材加工、家具制造、小铸造等“散乱污”企业较为集中区域,按照“合理规划、进园入区、基础设施完备、产业提档升级”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批专业园区,引导企业整合提升,提高核心竞争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早”“细”“准”
【重点数据】
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也是PM2.5二次源生成的主要贡献源之一。据统计,2017年,我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3.07万吨,2019年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为较2015年削减19%。
另外,记者从徐州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从近几年的监测数据看,从2016年到2018年,我市臭氧超标天数是逐年增加,同时,臭氧首要污染物超标天数也是逐年增加的,由此可见,臭氧对空气优良率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主要问题】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相对单一简易。近年来,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了污染防治设施的从无到有,但从治理工艺技术看,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备相对简易,治理技术相对单一,特别是一些板材加工、家具制造、塑料制品等行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大多仅采用单一光氧催化或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不能保证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且光氧催化或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普遍存在设计安装不规范情况。
【今年措施】
针对近年来臭氧污染有时间上提前、程度上加重以及过程上持续时间长的变化趋势,今年我市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要立足于“早”,着眼于“细”,落脚于“准”。6月底之前,完成对已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企业的绩效核查评估,评估现有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效率、达标排放情况。对能达到要求的,纳入正常的环境管理;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指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另外,对一些家具制造、机械制造、电动车制造等涉及大宗喷涂的集聚区或园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对喷涂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