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本报爆料热线8580210接到市民投诉,带孩子去第三人民医院看病,竟然被挂了过期药水。
市民高女士称:3月26日,因孩子发烧,她带着孩子前往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了5瓶药水分两天注射,第一天孩子挂了3瓶,第二天挂2瓶。没想到,在第二天孩子挂水挂了一半的时候,旁边患儿的母亲发现给孩子滴注的葡萄糖注射液竟然是过期的,而且周围许多患者所用的都是过期葡萄糖注射液!袋子上明确印有:“生产日期2014年2月17日,有效期至2016年1月”,药水已经过期两个月!
记者就此事也到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采访,但是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已经报案,由药监部门立案,不接受媒体采访。笔者从市药监部门了解到,此事正在立案审查,待案件审查清楚后将向社会公布。
来源:连网
人民网--江苏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