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连云港市“扶贫大病特惠保”实施方案》,将在全省率先实施“扶贫大病特惠保”,减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病医疗支出,降低因病致贫的概率。低收入户保费由政府全额买单,全市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将享受到这项政策红利。
我市从2017年起组织实施“扶贫大病特惠保”工程,“扶贫大病特惠保”的参保对象是全市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人口)。保费为20元/年/人,首期承保时间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年)。政府为参加“扶贫大病特惠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额买单,个人不承担保费。其中一般贫人口保费资金从省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中支取20元/人;低保贫困人口保费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保费资金由县区根据年末参保对象人数进行筹集。
“扶贫大病特惠保”的保障内容包括大病费用补偿和特定大病诊疗启动费。其中,大病费用补偿参保对象为一般贫困户的,在新农合大病住院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5%;参保对象为低保贫困户的,在扣除已报部分后,剩余的合规费部分按100%给予补助。每一参保对象年度大病费用补偿最高不超过20000元。特定大病诊疗启动费则是参保对象初患条款规定的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4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一次性定额给付2000元诊疗启动费。
市、县区扶贫办将统一提供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人员清单,协助填写《被保险人清单信息确认书(新单)》并签章确认。中国人寿连云港市分公司成立各县区“大病特惠保”服务团队,为参保人员统一提供《个人保险凭证》,由服务团队成员配合各县区扶贫办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作为参保、理赔依据。各级人寿保险机构采取“一站式”理赔服务模式,通过与新农合大病补偿系统准确对接,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标识,一旦参保人员发生大病补偿,系统将获取其大病住院补偿信息和数据,并将获取的信息和数据第一时间反馈至公司理赔部门,与新农合大病补偿同步进行理赔,赔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完成。(庄婷婷 江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