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29日讯(记者 张帅)济南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立医院、济南华河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总罚款金额80万元。
济南市环保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2016年12月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建筑大学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手工检测。经检测,该单位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达到314毫克/立方米,烟尘浓度达到48.1毫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规定排放标准的0.047倍和0.603倍,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鉴于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单位处以罚款60万元。
山东省立医院因山东省立口腔医院项目未取得环评文件,就擅自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投入使用等问题被处以罚款10万元;济南华河纸业有限公司则因外排烟气中的烟尘浓度超标被处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