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周婕 通讯员 毛亚琴)记者日前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2017年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 据介绍,病残儿童是指因先天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儿童。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目的是预防病残儿家庭再次生育缺陷儿。凡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为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夫妻及子女近期免冠正面合影照片二寸、五寸各1张。(四)与申报鉴定疾病有关的病历资料。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可向女方单位、女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对无正当理由,村镇两级不予受理的,可直接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如县(市、区)之间有受理争议,由市卫生计生委指定受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