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江苏省卫计委组织莅临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进行了院感工作飞行检查,院长杨永杰、副院长张伟及感染管理科负责人陪同迎接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就预检分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微生物安全实验室、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几处问题,如:检验科消毒间内见标识为“上海申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LDZX-50FBS”的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现场未见该机器的出场检验报告和相关索证材料;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置室外贴“消毒间”标识,房间内张贴“消毒后医疗废物存放处、未消毒医疗废物存放处”标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内见一暂存箱内医疗废物已超出箱体,无法盖箱。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整改意见,如:医疗机构应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要求,索取使用消毒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杨院长、张院长对卫计委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加强培训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医院也将继续加强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保证医疗安全。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岳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