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 严格配送 全程追溯 强化监管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苗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日前,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织密疫苗管理“安全网”。 通知要求,全市要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疫苗集中采购,各级疾控机构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第一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辖区接种单位疫苗供应。其中,第一类疫苗由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分发至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再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给接种单位。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冷链设备配置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疫苗及时配送。 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加快对全市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构建集疫苗采购配送、冷链全程管理、接种全程服务、视频远程督导、接种反应监测、免疫效果评估于一体的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云平台,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实时交换与共享。尤其要加强对过期疫苗、疑似问题疫苗等的规范处置,要及时隔离封存并及时回收处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接种单位设置、人员资质、预防接种设施条件、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理以及预防接种告知、记录、报告和宣传工作等,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保证预防接种质量。全市实行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接种单位应当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禁忌、接种方法、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以及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疾病监测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鼓励疫苗生产企业参与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和补偿水平。 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