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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的土地证为何能通过泰州市规划局审批?

 

已注销的土地证为何能通过泰州市规划局审批?

作者:JS13  发布时间:2016-12-26 09:58  类别:法治  区域: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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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土局先注销土地证,又发布该土地证遗失,最终为开发商补办,如此折腾为哪般?

泰州市规划局严重违法,为拿着注销土地证的开发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样一块地,泰州国土局先注销过后又称遗失然后补办,背后隐藏怎样猫腻?

还是这块地,开发商用已经注销的土地证居然通过了泰州市规划局的审批!

这块注销又重生的地块为泰州市明珠小区的一部分,相关权利受损业主维权无门!!!

泰州市国土局:

瞒天过海,注销过后还能发布遗失,就为了帮开发商补办

这块风波迭起的地块在明珠小区内, 明珠小区规划系 1999年经泰州市规划局批准的集多层、连排别墅、独立别墅于一体的大型住宅小区,绝大部分工程已于2004年前完工出售并已投入使用多年,因泰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改制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 法人代表史某某 2003年1月被判入 狱 7年,开发公司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留有 14幢独立别墅和2幢四层的多层建筑未能按期建成。

2015年1月初,开发商开始在明珠小区内施工放线时,小区业主得知小区将建50套三层连排别墅,小区道路交通、绿化系统也被全部改变。愤怒的业主向泰州市规划局、泰州市政府、江苏省住建厅等部门申请维权。

2015年11月明珠小区部分业主不得已走上用法律维权的道路,以泰州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此揭开泰州市国土局瞒天过海的违法行为!

业主从 泰州市国土局在泰国土资信 [2015]第65-2号《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告知书》了解到,明珠小区待施工地块(以前土地证编号0327)已于2004年3月25日注销。让业主想不到的是,2016年5月19日泰州市国土局官网又公开发布这块地遗失土地证的《遗失公告》,然后对开发商进行了补发土地证。

一张国有土地证的注销,标志着原有权利人(单位)丧失了所有权,要想重新拥有该地块的所有权,必须经过公开挂牌竞拍。而泰州市明珠小区的这块地,经过注销 ——遗失——补办,看着蹊跷,实则就是为开发商揽金发放通行证。

泰州市规划局:

无视国法,给没有合法土地证的开发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块已经被注销了的土地,在没有补办证时又如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呢?带着这个疑问,业主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16年6月,业主 从省政府行政复议处反馈的材料中得知,开发商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使用的是已经注销的 “0327号土地证”,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关于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规定,也即在开发商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泰州市规划局视小区业主和国家利益于不顾,违法给开发商批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泰州市国土局、规划局的违法行为,小区业主及时向泰州市规划局、泰州市国土局、泰州市政府效能办、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名举报反映,但泰州市效能办和市检察院将举报信件转交市规划局后,规划局未作任何处理。

2016年6月13日泰州市国土局一边答复小区业主,该局高度重视,确认“0327号土地证”注销是真实的,同时又于2016年5月19日在其官网上公开发布了“0327号土地证”不慎遗失的“遗失公告”,对此小区业主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国土局纠正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但都石沉大海。


附:证据材料

1、 《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告知书》(泰国土资信 [2015]第65-2号);

2、《遗失公告》;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给领导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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