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季芳 通讯员 马雷钧)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战场,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广泛宣传、深挖线索、综合治黑”,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据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积极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网络传销、不正当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监管力度,在交通主干道、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车站、景区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同时,主动参加各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参与住建领域“利剑”行动,协助公安、住建部门打击住建领域黑恶势力;会同教育、城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护苗行动”,严厉清查校园环境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商贸集市、建筑工地、公园、办事窗口等人口密集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口号。 加强企业登记职能,严把主体准入。做好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审查注册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资产管理”“理财”“股权投资基金”“典当”“融资租赁”等字样的企业资质、材料,并纳入投融资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商事注册登记会商范围,严禁被列入“黑名单”和黑恶势力人员参与从事相关经营;对被通缉、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形的涉黑涉恶人员,登记注册时,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惩失信企业。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信用监管,严厉惩戒失信企业;全面清理“僵尸”市场主体、长期停业失联的“僵尸”市场主体;大力打击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企业登记注册的行为,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加强惩戒。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摸排黑恶线索。滚动排查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存在的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收取保护费、霸王条款、暴力威胁、强迫交易等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线索。 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及时移送线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行业发布违法广告、价格欺诈、违反特种设备安全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进行垄断经营行为,以及诋毁他人商誉、“傍名牌”、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网络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仿冒知名商标,伪造产地、厂名、厂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切实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等。 加强相关部门配合,打击违法犯罪。配合开展打击侵吞集体资产、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的联合行动;配合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禁毒、反洗钱、反假币、扫黄打非、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整治等工作。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畅通举报渠道,除12315举报电话外,及时受理通过网络、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的问题,鼓励经营主体和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广泛排查收集违法线索。开展专项斗争走访调查,从执法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系统内部排查,铲除腐败问题;加强督导总结经验,严格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