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启动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黄淮网 8月26日,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实施后驻在部门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新机制,着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徐州“三清示范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针对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实施后驻在部门担负的新职能,面临的新挑战,聚焦各驻在部门和特别是新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前移监督关口抓早抓小,培植监督常态精准防范,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做实抓好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控、动态处置等工作,制定形成各部门和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核心业务运行权力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实行“清单式”全程管控,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实施方案》要求,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精准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在构建落实防控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对照新“三定”方案和相关法规,区分本部门、内设处室(下属单位)、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等事项,重点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作风建设等方面,采取全员找、领导点、大家议、组织审等形式,排查形成本部门、内设各机构(下属单位)重大工作(核心业务)运行权力清单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根据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各处室(下属单位)、各个人员岗位,在对本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风险深入研析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结合市“三清示范区”建设(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信息平台运用,健全完善本部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构建形成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据了解,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9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前为深入排查阶段;11月前为完善制度机制阶段;12月前为基本形成防控体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