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邬政)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实施后驻在部门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新机制,着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徐州“三清示范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和新“三定”方案实施后驻在部门担负的新职能,面临的新挑战,聚焦各驻在部门和特别是新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前移监督关口抓早抓小,培植监督常态精准防范,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做实抓好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控、动态处置等工作,制定形成各部门和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核心业务运行权力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实行“清单式”全程管控,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方案》要求,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精准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在构建落实防控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对照新“三定”方案和相关法规,区分本部门、内设处室(下属单位)、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等事项,重点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作风建设等方面,采取全员找、领导点、大家议、组织审等形式,排查形成本部门、内设各机构(下属单位)重大工作(核心业务)运行权力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根据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各处室(下属单位)、各个人员岗位,在对本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风险深入研析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结合市“三清示范区”建设(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信息平台运用,健全完善本部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构建形成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据了解,机构改革后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9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前为深入排查阶段;11月前为完善制度机制阶段;12月前为基本形成防控体系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