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郑州1月22日电(王佩)近年来,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虚假诉讼”“套路贷”等现象呈现高发频发态势。2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郑州市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鹏,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处处长张帆出席并通报了郑州法院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防范和制裁“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郑州法院主要有哪些做法?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郑州法院不断提升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的能力,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强化风险提示。设立禁止虚假诉讼告示,充分运用12368短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途径,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加大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审查力度,对可能涉及“套路贷”的案件采取立案实质审查,在立案、审查等环节对虚假诉讼嫌疑案件主动进行关联案件检索。细化案件审理规则和依据,研究制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关问题的专业法官会议纪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失信人名录的若干意见》,公布覆盖全市的职业放贷人名录,从制度上规范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准确把握民间借贷案件与“职业放贷”“套路贷”的区别。
此外,推行庭审诚信诉讼宣誓,倡导当事人自我约束。庭审诚信诉讼制度与已有的同步录音录像相结合,将法律的威慑和法庭的庄严具象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虚假诉讼的事前预防作用。另外,在法庭显著位置设警示标语、要求当事人填写诚信诉讼承诺书以及送法上门、庭审公开日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有效识别“套路贷”“虚假诉讼”。全市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追索劳动报酬、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尤其是民间借贷案件,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审慎调解。重点关注与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相关的民商事、执行案件,依法全面客观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时遏制利用诉讼转移财产、洗钱等违法行为。
此外,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在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积极营造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良好氛围;重拳出击严惩“套路贷”“虚假诉讼”,震慑潜在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发现疑似“套路贷”案件线索2302件,移送公安机关1007件,对13名“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拘留,对25名“虚假诉讼”行为人处以罚款。
下一步如何继续加强防范?据介绍,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进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把好关口,严打严惩,建立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民事、刑事制裁措施结合,完善惩治机制保障,为郑州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