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确保公平公正和谐市场建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广大经营者作如下价格政策提醒: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诚信经营。
二、口罩、无纺布生产企业经营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合理制订产品价格,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农贸市场经营者要针对节日消费和后疫情期价格波动特点,合理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稳定粮油肉禽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主动做好消费前的价格等事项的提醒告知工作,防止发生价格争议。
四、商场、超市、专卖店、电子商务平台和餐饮娱乐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五、旅游景点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和浮动幅度,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捆绑销售旅游产品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六、铁路、民航、公路、水路、网约车和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不得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价格。
望各单位和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价格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保持12315举报电话畅通,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