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政部门在关键之年彰显关键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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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徐报融媒记者 吴云 记者从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持续提升兜底保障、加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化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年内城市标准化居家养老中心建成率不低于80%,全年为不少于20万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让徐州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推动民政工作在关键之年彰显关键作为。 兜底保障持续提升: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5月27日,铜沛街道铜建社区召开民主评议会,与会的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邻居等共15人一致同意王女士领取低保,随即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王女士即可享受低保。 45岁的王女士今年年初与丈夫离婚,女儿正在读高中,身体轻度残疾的她没有工作,4月份向社区申请低保。据铜建社区书记薛梅介绍,社区按要求对低保对象一年两审,符合条件的不落一人,不符合条件者随时退出。 兜底保障工作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2019年,我市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政策性脱贫兜底作用,全市62.8万农村脱贫人口中,低保、特困兜底保障了13.67万人,占比21.8%,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目标。低保对象新增1.11万人,动态管理退出2万人。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市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8亿元,发放物价补贴1.16亿元,有力保障了12.89万城乡低保对象和3.17万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今年是“全面小康决胜年”,民政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是脱贫攻坚的最后防线,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系到全面小康的成色质量。我市将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聚焦特殊病残、贫困群众,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不户,不落一人”。并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及时启动物价补贴,将相关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养老服务不断优化:多措并举增加供给 5月27日上午,家住风华园的李老太来到小区北门的泰山街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看见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全面消杀。听说受疫情影响歇业的中心近几天就能开放,老人脸上露出了笑容。她又能像过去一样,每天来这里跟大伙儿一起就餐、打牌、唱KTV了。泰山街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工赵红介绍说,中心面积500多平方米,所有设施均免费给老人使用,还提供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 疫情期间停业不停工,社工们这几天走进辖区社区,挨个调查80岁以上老人的身体状况。 2019年,徐州市民政局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6件规范性政策文件,基本构建了养老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踊跃,全市建成、在建较大养老项目25个,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0个、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3个和176个、助餐点22个、助浴点22个、老年中央厨房4个,带动投资达20多亿元,全市现有养老床位7.26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37.22张。同时,积极探索养老机构社区化模式,189家养老机构将餐饮、洗浴、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延伸至周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今年,“颐养徐州”有了更大生力军。我市将多措并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养老需要。重点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需求的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全国领先的高端养老服务机构,以发展促进养老产业更新,淘汰落后业态,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项目化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提上日程,年内城市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不低于80%,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比不低于55%,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不低于40张,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综合体达15个以上。全年为不少于20万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纳入养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聚焦特殊、弱势群体:健全福利服务体系 5月29日下午,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顺河镇中心小学,与留守、困境儿童一起迎接儿童节。这里正在筹建“儿童关爱之家”,丰富孩子们业余生活,提供精神关爱,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困境儿童和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市民政部门通过深化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关爱服务合力。2019年,全市13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时足额领取两项补贴。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联动机制有效运行,1.9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和1.3万名困境儿童全部落实分类保障待遇,建有“关爱之家”26个,6家社会组织投入180万元,开展关爱保护活动300余项。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巡查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63人次。 2020年,我市民政部门将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范畴,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1+1+1”结对关爱机制,完成20个儿童“关爱之家”新建任务。选择有条件地区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重病重残儿童“临时照护”服务等试点。同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重点加强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