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妇女节,与女性有关的生育话题频登热搜。从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到真金白银奖励三孩生育,再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发力为育儿“减负”。如何答好鼓励生育这道“综合题”,让更多人“愿意生、养得起”?还有哪些配套政策亟待落实落细?热议声在会场内外响起。
在“增福利”上加码
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近期多地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为生育福利“加码”。《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为政策叫好的同时,不少代表委员也担忧,延长产假会加剧职场性别歧视。谁该为假期“买单”?
“如果女职工的生育成本,完全由企业承担,在实际操作上很难落实,反而会造成女性在求职、工作晋升等方面的困境。”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认为,过长产假会加重政府公共支出压力和企业负担,必须尽快研究对策来避免生育给女性就业权利带来的伤害。他建议,对招聘育龄女性员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采取减免社保支付、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同时,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政府要提高育儿补贴数额,缓解企业压力。
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就业歧视,网上也出现“适当延长男性育儿假”“拉近男女产假天数差异”等呼吁。“目前生育的成本全在家庭内部,呼吁男性和女性平分,实际上还是没有超出家庭。”南京大学社会学副教授许琪认为,“即使让男性平分女性的育儿成本,实际上还是家庭在承担育儿成本,同时把一部分成本转嫁给了企业。”
在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看来,如果男女双方同时享受长时间带薪产假,可能会导致包括男性在内的“已婚未育”或有二孩三孩生育意愿的劳动者群体在职场遇冷,最终让生育激励政策适得其反。“所谓的性别歧视只是表象,背后的经济考量才是真问题。”贺云翱说,“产假不能一延了之,更不能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分担成本的主要责任在政府。”
在“降成本”上发力
在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方面,政府工作报告着墨颇多,如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等。
“入托难、入托贵,养育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照料负担,令很多育龄妇女及其家庭不愿生育二孩、三孩。”走访调研中,全国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院长王水注意到,从2013年“单独两孩”到2016年“全面两孩”,再到2021年的“全面三孩”,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去年的一项调研显示,95%的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有需求,其中需求较为强烈的家庭约占84%。
婴幼儿托育需求不断增长与托育机构数量偏少价格较高、普惠型托育机构匮乏之间的供需差怎么补?王水建议,将儿童保健工作与托育服务相结合,可以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协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例如,妇幼保健机构在托育机构派驻儿童保健医生,直接提供婴幼儿保健与健康管理相关服务;定期对托育机构老师和保育员进行保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尤其是婴幼儿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同时,还可推进保育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托育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浦口区霞光幼儿园园长蒋宇霞分析,生育成本既包括从怀孕到分娩的成本(即“生的成本”),也包括养育和教育成本(即“育的成本”)。其中“育的成本”占了大头,尤其是教育成本过高,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鼓励生育政策要更精准、有效,降低教育负担应是重要切入点。”
今年,蒋宇霞带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建议。“所有适龄儿童都应普遍接受学前教育辅导,提高孩子的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和分辨能力。”她建议,“持续提升学前教育覆盖率,做到全民教育、全民实惠。”
在“促合力”上提升
建立育儿共担机制、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共识正在形成,但是个人、社会、国家共担还是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关注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一组数据: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低于1.5左右的总和生育率国际警戒线。从生育孩次看,2014年-2017年,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明显上升,由2013年的约30%上升到2017年的约50%,此后虽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40%。“由此看出,出生人口中‘一孩’占比较低,年轻育龄夫妇生育头胎的意愿偏低,很多年轻人甚至有‘儿孙自有儿孙福,没有儿孙我享福’的想法。”
围绕生育的方方面面,熊思东带来不少具体建议:对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提供利息折扣,让生育家庭买得起、住得下;鼓励各地增加财政预算,提供住院分娩免费服务;坚决维护劳动者生育、照护等带薪休假合法权益等。
在贺云翱看来,鼓励生育是一个需要全社会理解并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啃下教育、住房、医疗等诸多“硬骨头”。“每一项鼓励生育政策,都应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要充分考虑到鼓励生育政策可能带来的‘外溢’效应,科学研判、缜密论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十年来,中国人的生育观已经发生颠覆性改变。“传统的生育决策是家庭本位,往往是‘无我’的,强调多子多福、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而今几乎一切都从‘我’出发,更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生育观念的形成,不能简单归结于经济、养育成本等因素,而思想观念的改变也不是朝夕之间,需要徐徐用力、久久为功。
许琪认为,外部力量要有所作为来支持家庭,真正缓解双职工家庭的育儿压力。我们要围绕中国育龄妇女的真正需求进行重点调研,而不是仅仅吸纳欧美等发达国家鼓励生育的相关政策。中国育龄妇女在生育养育方面存在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只有差异化地分析、精准施策,才能服务和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 本报记者 杨频萍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