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海事部门针对在长江江苏段航行的船员发布疫情防控6条倡议,号召船员朋友们共同做好水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倡议说,在当前疫情持续散发多发的形势下,广大船员朋友坚守岗位、不畏风险,勇做最美水上逆行者,为保障水上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江苏海事部门倡议船员们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努力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技能,积极提升自我防护能力。按规定落实“非必要不登轮、非必要不搭靠、非必要不下船”等要求。疫情期间可通过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也可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远程在线办理相关业务,在长江江苏段如有船员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水上救援电话12395求助。
6条倡议具体如下:
一、请船员朋友们认真学习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9.0)》,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努力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技能,积极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二、请船员朋友们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配齐配足疫情防控物资。靠泊作业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按规定落实“非必要不登轮、非必要不搭靠、非必要不下船”等要求。督促所有外来登船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与外来人员不必要的接触,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三、请船员朋友们做好自身健康监测,若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做好自我隔离,第一时间向所属航运公司、靠泊港口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海事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四、请船员朋友们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目的港码头报告近14天内船舶挂靠港口情况和船员健康状况。锚泊期间非必须不上岸,确需上岸的务必要乘坐合法交通艇,不得乘坐自备艇、非法交通艇。
五、请船员朋友们疫情期间在为船舶加油加水、采购物资、送交污染物时,提前与作业单位联系预约,采取非接触作业、货物配送等服务形式,尽可能避免人员接触。
六、船员朋友们疫情期间可通过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也可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远程在线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江苏海事局服务监督热线025-58996099或当地海事机构服务电话咨询。在长江江苏段如有船员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水上救援电话12395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