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正文

江苏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本报讯 (记者 沈佳暄) 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规划和土地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明确具体适用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意见。

在规划管理方面,对于暂时缺少规划依据的项目,《意见》提出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并纳入详细规划组织实施的解决路径。

许可程序方面,《意见》提出允许确实难以满足现行技术规范的项目,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相关技术指标,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探索特定项目的规划许可豁免制度、建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土地供应方面,允许原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或引入社会资本以入股、转让等方式开展改造,确需改变用地主体的,可在改造合作协议中明确改造完成后原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引入的社会资本。允许周边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以及非居住的低效用地,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参照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办理供地手续,以提高城镇老旧小区土地使用效率。

同时,《意见》要求地方在推进过程中,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并强化监管考核,确保公共利益和安全,保障涉及群众的权益,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shehui/2022-05-17/453791.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