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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个体工商户 18条措施送来“真金白银”

“政策补给包”内有租金减免、税收优惠

原标题:@郑州个体工商户 18条措施送来“真金白银”“政策补给包”内有租金减免、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小店商铺里藏着事关百姓生计、生活的大账本。近日,郑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在降本减负、金融帮扶、释放消费潜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18条措施,精准投放“政策补给包”,为个体工商户们送去“真金白银”。

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

还有这些情况免征增值税

为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郑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降本减负,开展金融帮扶。

《方案》提出,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租金进行减免。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份至2023年3月份,2022年1月份至3月份房租全免,2022年4月份至2023年3月份房租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享受租金减免。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办方、居民个人减免或降低私人资产类商业用房租金,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方案》提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方案》要求,实施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允许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

完善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个人创业最高可贷40万元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为加大信贷支持破解融资难题,《方案》要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且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个体工商户等普惠领域,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门槛和成本。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上,从2022年至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2%鼓励各银行业机构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

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提升审批便利化水平、支持信用修复等措施

助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上走得更顺

为支持创业发展,《方案》提出,简化个体工商户“装门头”流程,纳入郑州市一件事清单;对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鼓励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在全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在提升审批便利化水平方面,深入推进“1+X”商事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开办实现智能化审批,时间压缩至1个小时以内,38个事项纳入证照联办流程。

在支持信用修复方面,《方案》鼓励违法失信个体工商户重塑信用,引导个体工商户提交信用修复材料,引入承诺制,简化相关手续,助力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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