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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既问不为之责、乱为之责,也容无心之失、探索之误,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又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容错免责和回访教育等机制,全力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环境。

 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

 近日,霍邱县城关镇纪委在花台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会上对反映该村干部贾某某和陈某某的不实举报进行公开澄清。让这两名干部心中的大石终于落了地,双双露出久违的笑容。

 此前,霍邱县城关镇受理县纪委移交信访件,反映花台村村干部贾某某和陈某某擅自将某村民组抗旱井工程承包给自己亲戚,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从中获利等问题。镇纪委十分重视,先后多次赴村民组调查,走访村民、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核验账目。经过认真核查,举报信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组织绝不会袒护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不会冤枉一个实干担当的干部。”调查组依纪依法对不实信访举报按程序予以了结,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后,城关镇纪委决定对贾某某和陈某某开展澄清正名,进一步消除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

 对被诬告陷害者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2019年,省纪委监委出台《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实施程序、方式选择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相信支持、关心爱护勇于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在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征地拆迁、信访化解、应急处突等一线的党员干部,大张旗鼓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让主动干事、敢于担事、创新谋事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

 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公开发布6起为被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有效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安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今年前5个月共为17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并公布部分案例。阜阳市颍东区近日召开“强作风、办实事、比业绩、促发展”半年总结会议,在会上以公开通报的方式为5名干部澄清正名……

 “组织为我们澄清不实举报,让我激动万分,鼓舞了干劲。有组织的撑腰鼓劲,我将迎难而上,全力以赴为民办实事,无愧于组织和群众的期望。”通过大会得到澄清正名后,颍东区杨楼孜镇人大主席赵某某激动地说。

 容错纠错 让想为者敢为

 “感谢组织包容我在工作中的错误,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职,努力担当作为。”宣城市宣州区干部申某某感慨地说。

 2018年10月,洪林镇政府未经转征收审批,擅自征收土地并交付给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行“宣十”一级公路应急养护中心项目建设,其行为构成非法批地,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申某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宣州区纪委监委经过核查认为,该项目系G318宣十路配套设施,可推进地方事业发展,相关部门在立案查处期间,洪林镇政府主动办理了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国土部门作出免予行政处理决定。申某某本人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不存在谋取私利的情况。经宣州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申某某实行容错,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更不能苛求每一个干事创业者只有成绩没有失误。”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委办公厅先后于2018年、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从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一贯表现、群众评价等方面综合判断,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稳妥审慎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对单位及个人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过失、失误,在不违反党纪国法的前提下,无主观故意、未谋取私利的,给予纠错改正机会,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打消党员干部“宁愿什么也不做,也不愿犯错”的现实顾虑,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容错不等于纪律‘松绑’,必须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列入负面清单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回访教育 让“掉队者”归队

 “受处分后我思想一度很低沉,你们这次访谈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也让我重拾了信心,今后我将更加用心用情用力履职尽责,开创工作新局面。”日前,金寨县纪委监委对某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暖心回访时,访谈对象感慨地说。

 该名主要负责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后,县纪委监委将其纳入重点回访对象,回访前,通过座谈交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的现实表现,并适时对其开展回访教育,通过面对面交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纪教人、以心暖人,帮助解开思想包袱、鼓励担当作为。回访后,综合分析研判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态、工作表现,形成回访教育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组织部门。今年以来,该名主要负责人积极调整心态、努力进取,多项工作先后受到国家级、市级表彰。

 “惩前毖后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决不能“一处了之”,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重新振作的机会。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抓实回访教育工作,让受处理处分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帮助,真正打开党员干部“心结”、祛除“心病”,帮助他们重振信心、重拾干劲。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努力增强回访质效,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

 宣州区纪委监委实行回访分级负责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别针对受处分人员具体情况,做足回访准备功课,为每名回访对象量身定制“回访套餐”。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委在回访前针对回访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回访教育方案,综合运用当面访谈、民主测评、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回访,并按照“一人一卷”要求,建立暖心回访工作台账。铜陵市铜官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关爱回访作为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在回访结束后,对关爱回访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及时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反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恢复党员权利、选拔重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激励其放下“包袱”再出发。(记者 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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