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鼓励引导用能绿色低碳发展,从7月1日起,江苏将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具体调整为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 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18:00- 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
同时,江苏将降低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的11:00-15:00,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鼓励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进一步增加重大节日期间的用电负荷,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该政策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记者/郭艺 夏敬栋 编辑/胡超)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