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辽闽湘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沈阳7月31日电 (记者刘洪超)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31日向辽宁省进行督察反馈。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辽宁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11月发生严重雾霾天气后,辽宁省紧急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响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的发令枪;2016年以来,全省集中拆除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5951台;2016年全省PM10、PM2.5浓度同比各下降15.1%和16.4%。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991件群众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482件,立案处罚1706件,罚款6928.4万元;立案侦查105件,拘留32人;约谈581人,问责850人。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一些地市和部门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近年来辽宁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问题突出,有关部门虽进行处罚,但基本没有按规定要求恢复原状,也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例如,辽宁全省17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各类排污口33个、违章建筑3221处。三是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例如,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企业矿区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提供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截至督察时,辽宁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万余台,冬季污染突出。
督察要求,辽宁省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系统思路和工作方案并扎实推进。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督察强调,辽宁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福州7月31日电 (记者钟自炜)31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进行督察反馈。
督察认为,全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一季一督察”机制,每季度在省政府经济形势运行分析会上通报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368起,立案处罚1763家,罚款5284.6万元;立案侦查54件,拘留31人;约谈991人,问责444人。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或把问题归于历史欠账和客观原因,没有积极采取措施。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往往等到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才下力气解决。二是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2010年以来,福建省累计审批填海项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顷,侵占部分沿海湿地;超规划养殖问题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营养化。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例如,截至督察时,乡镇在用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焖烧炉等设施共483个,无渗滤液处理设施,无废气治理设施。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例如,跨界河流梧垵溪晋江段每天仍有约5600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滨海湿地行为,及时清理违法海水养殖,加大违法采矿打击力度。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强调,福建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长沙7月31日电 (记者周立耘)3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环保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湖南共实施大气污染重点治理项目2269个,完成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000多个,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比2012年提高2.3个百分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4024家,立案处罚1203起,罚款6351.1万元;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全省有色金属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仍然侧重于产能扩张,对重金属污染防控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二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多见。例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违规设置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46宗,违规发放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29宗。三是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升幅97.9%。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一些治理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属的“散乱污”企业较多。
督察要求,湖南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强调,湖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 人民日报 》( 2017年08月01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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