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海油“南海二号”钻井平台
附图:中国海域2012年第二批开放区块位置图
【环球时报驻越南特约记者 金玄哲】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2年第二批共26个中国海域开放区块,供外国公司进行合作。越南外交部8月31日抗议说,其中1个区块“主权”属于越南,并要求中方立即取消招标。
据越南网9月1日报道,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在例行记者会上称,中国在上述区块进行油气开采招标“严重侵犯了越南在黄沙群岛(注:即我西沙群岛)的主权”,违反“东盟与中国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共同行为准则宣言》”。梁青毅还称,中海油招标的其中一个区块(65/12)“属于越南主权”,中方的招标举动是非法和无效的,越南要求中方立即停止在上述区块的招标活动。
近期越南官方和石油企业多次措辞激烈地反对中国企业在南海油田的正常招标活动。据越南《青年报》9月1日报道,中海油不久前宣布对南海9个油田区块进行对外招标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8月27日发表声明称,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9个区块进行石油开采招标行为是错误的,中海油应立即停止招标活动。越南国家油气集团总经理杜文厚说,根据中方公布的区块地理坐标,这些区块深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且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在该地区正在勘探开采的区块重叠。杜文厚还宣称,中海油此举“必是得到中国政府授权”。
越南国家油气集团还建议外国石油公司不要参与中海油招标。该集团宣称,将按照越南相关法律和已签订的合同,与外国合作伙伴继续勘探开采南海油气资源。同时,越南相关职能部门也将采取措施保障油气开采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在开采南海油气资源问题上,越南不仅时刻紧盯中国,并且自己小动作不断。2011年9月,越南曾“授权”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勘探开采南海油气资源,这些“被授权”的油气田正位于我南沙群岛。对于中海油招标事宜,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强调,中国企业公布有关油气招标区块是正常的企业行为,符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