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即日起,市民须凭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才可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感冒药,每次限购两盒,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此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按规定设立专柜出售此类药品,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 根据规定,单位剂量(一粒、一片或一支)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处方药管理。通知还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的规格作出规定:口服固体制剂的麻黄碱含量不得超过720mg,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mg。相关药企应在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修改,未完成的2013年3月1日后不得销售。
9月7日,记者在我市几家药店走访发现,一些药店营业员似乎还“不适应”新规定,大部分情况下是在记者问起要不要身份证时才会“想起来”要登记。一家药店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说:“现在接到要实名登记购买感冒药的通知了,我们药店也将会执行,像你买的这种感冒药就必须登记,我们要把进多少这种药,卖出去多少这种药做个记录,以备药监局检查。”对于这种做法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问题,营业员告诉记者:“不会的,我们这儿有专人保管记录,不会有问题的。” 据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麻黄碱只是部分感冒药中的一种成分,感冒药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按医嘱正确服用,此类感冒药不会对人体有害。但是,如果这些成分一旦被不法分子大量提取并用于制毒将会对公众产生危害,因此,实名登记是国家加大对此类药物监管的一项措施,市民不必感到恐慌,可以放心购买。另外,对于有市民反映,用一张身份证是否能到多家药店频繁购买一事,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各家药店并没有联网的电子设备,目前他们对这一方面的监管还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