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12日召回“驻日代表”沈斯淳。沈斯淳下飞机驱车直奔台“外交部”,向杨进添报告日本“收购”钓鱼岛事宜。
环球网综合报道 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外交部”11日宣布“电召”台“驻日代表”沈斯淳返台说明,还告诉媒体“电召”不等于“召回”(recall);不过在马英九使用“召回”后,杨进添12日也改口说,“电召”就是“用电报召回”,简称“召回”也没有错,两者没什么不同。媒体如果要用“召回”形容沈斯淳返台说明的举动,“也没有错”。
12日被“召回”台北的“驻日代表”沈斯淳,在东京仅表示,“奉指示回台报告钓鱼岛列屿及‘台日关系’的事项”。
报道称,这是继2008年时任台当局“外交部长”欧鸿炼因联合号渔船事件,召回“驻日代表”许世楷后,台湾再次召回“驻日代表”。
沈斯淳回到松山机场后,回答媒体询问到底是被“电召”或“召回”时还是说,“我是依据指示,回台报告钓鱼岛及‘台日关系’的相关事项”。
不过,11日表示“电召不等于召回”的台“外交部”发言人夏季昌12日改口表示,“电召”的确是“召回”(recall),一般来说是中断一切往来、不回驻地,“这次用‘电召’是表示,并非不再回任,但带有抗议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