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怀化讯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规划局原局长陈维全滥用职权、受贿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9月17日,靖州县法院判处陈维全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价值17万元的房屋一套及赃款3万元。
经审理查明:在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期间,陈维全在担任靖州县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法规,为县城部分商品房开发项目发放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流失;同时对规划验收放任不管,对违章建筑没有依法处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陈维全在“天和家园”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该项目股东之一的屠维杰(因行贿并案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所送的价值17万元的房屋一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被告人陈维全在“双规”期间,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收受贿赂的房子已被依法扣押。靖州县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