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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新划定地震灾害等级 失踪者计入伤亡人数

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与原预案相比,地震灾害分级虽然仍然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但四级地震的定义进行了明显的修改(对比如下)。 从对比可以看出,新预案将在地震中“失踪”者计入了灾害分级因素中,而且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地震灾害等级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中国政府网

新旧地震预案对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原定义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新定义 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

原定义 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新定义 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

原定义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新定义 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

原定义 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新定义 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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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人数  中国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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