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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双节”期间小客车高速路遇收费可举报

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沈阳市物价局将组织市场价格检查。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市民遇到虚假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可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各区、县(市)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将由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值守,保证线路24小时畅通。

据了解,检查重点以月饼等节日食品和生活品为主,包括商业零售、机动车停车场、旅游景点、交通客运、餐饮企业等重点行业和热点地区。

严禁月饼过度包装

沈阳市物价局将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为切入点,加强对商场、超市的价格检查。集中开展对月饼的价格检查和调查,检查月饼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通过过度包装、捆绑搭售贵重物品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严厉打击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解读: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3月28日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对饮料、酒、糕点、粮食、化妆品等包装做了明确要求。月饼的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包装成本不超销售价20%。

确保高速实行免费

9月30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开展对沈阳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检查,确保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并且落实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等价格政策。

解读: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共有247个收费站,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在全省车流量较大的104个收费站,设置310条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专用车道。如果驾驶人在收费站出口交卡时,被收取费用,物价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停车收费必须公示

物价检查人员将进入各类机动车停车场,特别是对商场、景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停车场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统一规范明码标价公示牌。

解读:《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标明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经营者没有收费许可证,驾驶人可以拒付停车费。

旅游欺诈绝不姑息

“双节”期间,沈阳市物价局将集中规范旅游相关行业的价格秩序,对违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会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解读:旅游景点(区)不按国家对优惠对象执行优惠政策,物价部门也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旅行社不按合同规定、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降低服务质量,变相降低服务成本,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的行为,也将进行监督检查。

佟硕 沈阳晚报记者 谷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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