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江苏赣榆县官因违纪被免职后1年内两获任用

网友“清哲木”发帖指出,两年前因违纪被免职的江苏赣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宜春,最近在电视上高调复出,“任县农委党委书记”。南都记者证实属实,在被问及张的复出过程时,赣榆县委宣传部官员透露,张被免职当年即获平调,任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并在同年底换届后改任县农委党委书记。

而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之后,如果重新担任应履行审批手续及征求上级意见。对此,赣榆县委宣传部解释,“当时县委就是这样安排的”,而且“张到县人大也就是个挂职,一年没有上班”。赣榆系苏北贫困县,张宜春2010年是被网民举报违规划拨土地、建4套豪华别墅后“落马”的。

两年前违纪曾被广泛报道

张宜春是2010年一组舆论监督报道的主角。彼时,他的职务是江苏省赣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事情起于2010年3月,知名网友张洪峰 (微博)在博客上挂出一篇揭黑性质的文章,直指张宜春。

该文作者是网友朱孔剑,自称赣榆人。他在文中爆料称,该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宜春一人同时拥有4处豪宅、一处园林,并列举了这些豪宅的名单:县城黄海东路司法局隔壁东侧豪宅楼、县城南站对面金华宾馆东邻的独宅别墅楼、县城环城北路起锚雕塑东独宅别墅楼、赣榆县新城区公务员小区房产一处。

朱孔剑列举的四处豪宅中,一处为临海别墅,还有一处也是独栋别墅,价值不菲。他还称,张宜春在任镇级党委书记期间有迷信行为,以及修建“山寨天安门”。张宜春至此卷入舆论漩涡。这篇文章最终引来赣榆县纪委的回应。根据当时的报道,赣榆县纪委就此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不久,当地披露了调查结果。赣榆县纪委经核实,认定张宜春实际拥有一套住宅,但调查发现其有未经审批超标准用地建设私人住宅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赣榆县委决定免去其组织部副部长职务,县纪委同时给予张宜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0年3月18日,赣榆县纪委书记王芬在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称,张受处分还有一个原因是违规换用企业车辆。

免职后一年之内两次平调

根据网友“清哲木”在帖子中的说法,他近日发现,被免职后低调近两年的张宜春,近日以赣榆县农委党委书记的身份出现在电视节目中,“赣榆县对腐败分子的处理根本就是走过场、玩过家家”。

南都记者在赣榆县农业信息网上发现,该县农委关于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中,张宜春的确出现在内,职务是“党委书记,分管党建、信访稳定、目标管理等工作”。对此,赣榆县委宣传部一位丁姓副部长向南都记者表示,张宜春确实是在2010年3月被网友举报存在严重违纪现象后,进而遭县纪委调查的。“纪委调查了解发现,张确实存在违纪问题,决定给予张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组织部副部长平调任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12月县人大换届后,张宜春又由人大办公室平调任县农委党委书记。

这一说法与当时官方公布的处理情况并不相同。当时该县在回应媒体时只称张被免职,未提及其立即获调动的消息。对此,该副部长称,张都是平调,正科级未变,并无提拔、重用现象。

在新岗位涉嫌“吃空饷”

而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对于张被免职后为何能立即平调至人大,赣榆县委宣传部丁姓副部长没有作出解释。

他坦言不好解释,并称“张到县人大也就是个挂职,一年没有上班”。这也牵出了张在人大任职期间涉嫌“吃空饷”的问题,丁副部长对此表示,“当时县委就是这样安排的”。随后他表示要和相关领导核实一下,再作答复。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张宜春除了是一名官员外,还曾发表长篇小说《乡镇党委书记指南》。这是一部官场小说。在一篇文学评论中,这部小说被认为面临一个终极使命,小说主人公霍大海几乎被挤到边缘,但对良知不愿放弃坚守:“我只是不理解,想为老百姓做点实事怎么这么难呢?”

南都记者 王世宇

实习生 张伟伟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2-10-18/13333.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